关于开展数据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
选择字体:[ - - ]发布时间:2026-03-20

各相关企业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》(“数据二十条”)《“数据要素×”三年行动计划(2024—2026年)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规范数据企业评估工作,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,支撑我市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型企业,加速推进企业数据要素化进程,培育高质量数据产业生态,北京城市数智化发展协会(以下简称“数智协会”)受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授权,开展数据企业评估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估标准


《数据企业评估规范》(T/BSIA024-2025)可在官网www.bsia.org.cn下载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
(一)数智协会会员企业。

(二)申请数据企业评估的企业需满足《数据企业评估规范》第6条分类专项条件的要求,并能提供有效的证据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
(一)材料填报

申报数据企业需按照附件1.数据企业评估委托函 附件2.数据企业评估实施细则 规定的格式填报。

(二)材料要求

申报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:

1.申报材料内容应齐全完整、描述详实、重点突出、表述准确,除原始证书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外,所有上传文件均应在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,缺少营业执照、财务报表、纳税证明等关键材料或者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,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;

2.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信息应为可公开内容,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,对于存在知识产权纠纷,泄露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申报的情况,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,并取消入围资格。

四、工作程序


(一)企业自愿申请:登陆申报平台 www.ruanjianwuxian.com,按照要求填写企业评估资料、上传附件。

(二)预审:数智协会每月20日前受理企业提交的网上申请并进行审查,对材料不全或存在问题的申报,进行反馈,要求进一步完善补充;对不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不予受理;对材料齐全、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,予以受理。

(三)现场评估:数智协会根据预审情况,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评估。

(四)专家评审:数智协会组织行业、财务等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。

(五)公布:每月30日前通过数据企业评估的企业名单在网站上进行公示,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在网站上公布评估结果。

(六)发证:给通过评估的企业发放《数据企业评估证书》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.“数据企业”评估期间,可随时申请、随时受理,并分批次组织评估、公示名单和发放证书;

2.评估工作面向数智协会会员免费。

咨询电话:武老师 010-62567119 

欢迎广大会员单位申报!

附件:数据企业评估细则.pdf



北京城市数智化发展协会

2026年1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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